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今天是: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  联系我们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考试研究 - 制度体系
我国建立的新职业发布制度
发布时间:2018.09.12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委员会近日审议并颁布的2015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与1999版《大典》相比,快递员、文化经纪人等职业纳入新版大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将建立新职业发布制度和职业分类动态更新机制,定期发布新职业信息,要通过开发新职业,创造新岗位,吸纳新就业。
这位负责人表示,新修订的《大典》适应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力资源管理的新需要,在分类上更加科学规范,在结构上更加清晰严谨,在内容上更加准确完整,全面客观地反映了现阶段我国社会的职业构成、内涵、特点和发展规律,标志着我国职业分类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调整后的《大典》职业分类结构为8个大类、75个中类、434个小类、1481个职业。与1999版《大典》相比,维持8个大类不变,增加9个中类、21个小类,减少547个职业。新增职业包括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快递员、文化经纪人、动车组制修师、风电机组制造工等。收购员、平炉炼钢工、凸版和凹版制版工等职业则被取消。
此外,本次《大典》修订将部分社会认知度较高、具有显著绿色特征的职业标示为绿色职业,这是我国职业分类的首次尝试。此举旨在注重人类生产生活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推动绿色职业发展,促进绿色就业。2015版《大典》共标示127个绿色职业,并统一以“绿色职业”的汉语拼音首字母“L”标识,如环境监测员、太阳能利用工、轮胎翻修工等职业。
这位负责人表示,职业分类修订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要密切跟踪职业活动领域的新发展新变化,动态了解和掌握新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发展现状、从业人员数量和结构、薪酬状况和能力要求等。在此基础上,建立新职业发布制度,定期发布新职业信息。此外,要继续发挥《大典》修订平台的作用,建立职业分类动态更新机制,对《大典》进行及时调整和补充完善。

 
 
友情链接
主办单位:全国新技能人才职业能力测评中心   www.vccedu.org   2015-2024  版权所有
地址(ADD):全国新技能人才职业能力认证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TEL):400-039-8898   
E-MAIL:vip@vccedu.org   备案号:鄂ICP备17030575号   全国新技能人才职业能力认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