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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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1.06 浏览次数: |
根据国务院规定,自2016年起取消物业管理师行政许可考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全国新技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下称VCC考试中心)开展物业管理师水平化考核,欢迎考生报考。现将考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每年6月和12月统考,一年2次,具体考试日期和时间由考生报名机构另行通知。
二、报考条件及对象
VCC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不分等级,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或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考试:
1.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及VCC考试中心网站www.vccedu.org相关说明和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物业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物业工作法律法规,热爱物业管理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2.报考人员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累计从事物业管理师工作满8年。
(2)取得中等专业学历,累计从事物业管理师工作满5年。
(3)取得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物业管理师工作满3年。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物业管理师工作满2年。
4.报考物业管理师高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取得VCC物业管理师中级证书或原住建部物业管理师证书或原人社部物业管理员二级证书,不再限制学历和工作年限。
考生在物业工作上确有重大贡献或确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人员可适度破格报考,具体由报名点初步审核、VCC考试中心终审后确定。
三、考试科目及作答方式
自2016年起,物业管理师考试科目改革为只考一张综合试卷,含物业理论知识和物业专业知识,题型为单选、多选、简答和案例分析,考试方式为现场考试和在线考试两种;设立考试站的地区,考生须参加现场考试,现场考试考生在试卷上直接作答;尚未设立考试站的地区,考生既可以到设立考试站的地区就近报名参加现场考试,也可以选择在线考试,在线考试须在考试当日和现场考试同一时间进行在线答题,及时提交试卷。
四、报名工作
(一)设立考试报名点的地区,考生可以直接到报名点报名;尚未设立报名点的地区考生咨询考试中心后就近报名,考生也可以选择VCC考试中心委托的报名点进行在线报名,在线报名具体资料提交方式和费用支付方式可直接和报名点老师沟通。VCC考试中心委托的报名点请到网站www.vccedu.org资讯中心查看。
(二)新报名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在线报名的可传电子稿,电子稿要求工整、清晰、不反光偏光、像素要高一些)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复印件。(在线报名的可传电子稿,要求工整清晰)
2.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在线报名的可传电子稿,要求工整清晰)
3.蓝底或红底或白底证件照2寸的3张。(在线报名的可传电子照片,要求工整、清晰、不反光偏光、像素要高一些)
补考考生只如向原报名点申请报名补考的,只需提交照片;如补考考生向其他报名点申请报名补考的按照新报名的考生所需的资料提供。
五、准考证发放
现场考试的考生考前一周至报名点领取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指定地点和时间参加考试;在线考试的考生考前一周向报名点索取准考证电子照片,按照准考证上的准考证号参加在线考试。
六、成绩及合格证发放
考生请于考试结束1个月后向报名点查询考试成绩,考试合格的考生,VCC考试中心将在成绩公布后的1个月内将物业管理师证书发放至报名点,考生可到报名点领取资格证书;考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第一时间向报名点申请办理补考手续,如对成绩有异议的可以及时申请复核试卷或查看试卷电子稿,复核成绩或试卷电子稿由报名点转达给考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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