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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鼓励企业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
    发布时间:2018.05.10    浏览次数:

      5月10日,山西省出台《促进产教融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0年,山西将重点启动一批试点、示范项目,探索产教融合经验,形成产教融合全面推进可复制、可推广的“山西模式”。

      山西将推进职教园区建设

      《方案》提出,按照山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统筹推进职业院校布局结构调整及优化,推进职教园区建设,引导职业教育资源进一步向产业和人口集聚区集中。推进实施职业院校办学条件达标计划、县级职教中心建设计划,推进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和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改变职业院校多、小、散、弱的现状。推动一批普通本科院校向应用技术型转变。同时,支持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农谷”、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等重大载体与职业院校合作,建设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发展急需的职业教育。鼓励各地依托行业、企业、产业园区等有效载体,组建产教融合联盟、职业教育集团,开展产教融合试点。面向脱贫攻坚主战场,优先安排贫困家庭学生到校企合作订单班学习。

      促进高校学科、人才、科研与产业互动

      如何推进“1331”工程,《方案》提出山西要全面加强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 重点创新团队建设,全面加强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产业联盟)建设,以学科建设为基础,将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促进高校学科、人才、科研与产业互动。依托骨干企业、科研院所或高等院校设立产业创新中心,积极推出一批创新性科研成果,提高科技成果工程化、产业化及验证能力,推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同时,围绕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需求,加强创新型人才和高级实用性人才培养,成为凝聚和培养高水平产业技术人才的重要基地。

      鼓励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高等教育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明确鼓励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坚持准入条件透明化、审批范围最小化,细化标准、简化流程、优化服务,改进办学准入条件和审批环节。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管理等,支持企业参与公办职业院校办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推进职业学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允许企业以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探索举办政校企、行校企、校企等合作形式的,体现产业特色的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对参与“二级学院”建设的企业,其办学符合全省教育发展规划要求的,政府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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