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安徽省教育厅就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发出通知,具有省高考报名资格的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包括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均可报考。
据通知,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考生须参加高考报名,取得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后,自主选择报考不超过4所高职院校。全省统一组织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文化素质测试,统一划定文化素质资格线,达线考生方可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招生院校针对中职学校毕业生、普通高中毕业生和社会群体考生的特点,分别组织进行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
招生院校根据招生章程按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的120%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并在本校网站公示,公示结束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省考试院)备案。考生可在本人取得预录取资格的院校中自主选择1所确认录取。未被录取(含不确认录取)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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