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亚非地区教育交流合作机制建设
为促进中国与亚非地区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建立了一系列双边和多边的务实性交流机制和平台:
(1)中非教育部长论坛
自中非合作论坛机制建立以来,为了进一步深化中非教育领域的交流与合作,2005年11月27日,教育部和商务部、外交部共同举办了“中非教育部长论坛”,17个非洲国家的教育部长出席了会议。
与会各国教育部长通过并签署了中非教育部长论坛《北京宣言》。在会议上,中方承诺,今后3年内将每年为非洲培训1000人,包括教育行政官员,大中小学、职业教育学校校长和骨干教师,相关工作目前已顺利结束。
中非教育部长论坛为中国与非洲国家在交流领域的合作与交流搭建了一个新平台,是中非合作框架内开展多边合作的一个新尝试,也是对发展中国家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贡献。
(2)中非高校20+20合作项目
2009年11月,中非合作论坛第四届部长级会议召开之际正式提出“中非高校20+20合作计划”,并列入了中非合作论坛第四届部长级会议成果文件《中非合作论坛—沙姆沙伊赫行动计划(2010至2012年)》的教育项目中,在大会期间对外正式宣布。2010年6月,在我部正式启动“中非高校20+20合作计划”。目前,中国20所大学与非洲20所大学作为中非大学间合作的重点伙伴开展长期合作,在各自的优势学科、特色学科领域进行有实质性的合作与交流,包括联合开展科学研究、教师培训、学术访问、师生互访,共同开发课程,联合培养研究生等。为加强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合作,借助该组织对非洲的影响,我部与教科文组织于2011年11月在巴黎教科文总部召开了“教科文组织-中国-非洲大学校长研讨会”。
(3)中日大学校长论坛
自2000年 10 月首届“中日大学校长论坛”在东京举行以来,已连续在两国成功举办了八届。
每届论坛均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与日本的东京大学、京都大学、早稻田大学在内的两国各20所著名高校的校长组成。双方就中日大学全面合作的机制和途径、中日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人才、中日大学课程教学计划、学分互认体系、加强留学生交流、加强中日大学科研合作与学术交流等课题进行了讨论,举办了多场(次)的校际对口交流与磋商,签署了多个校际合作协议。
中日大学校长论坛作为以教促政、以民促官的有效机制之一,已成为中日高等教育领域高层次对话的交流盛会,是中日两国高等教育在高层次人才培养、合作科研等领域开展深层次合作交流的重要平台。
(4)中韩大学校长论坛
2007年10月,中韩两国教育主管部门在韩国高丽大学举办首届“中韩大学校长论坛”,并签署《首尔宣言》,为中韩高校建立了有效的沟通机制。
目前该论坛已连续在两国成功举办五届,成为两国高等教育领域知名的交流平台。
2014年11月,第六届“中韩大学校长论坛”在重庆大学成功举办。北京大学、汉阳大学等36所中韩著名学府的校领导及代表共90余人出席了论坛,并围绕“新时期特色大学的构建”这一主题展开研讨。
(5)中韩职业教育论坛
2007年6月,中韩两国教育部在乌鲁木齐成功举办了“首届中韩职教论坛”,推动了中韩在培养应用型人才方面的交流。2008年10月13日至14日,中韩两国教育部在韩国首尔联合举办“第二届中韩职教论坛“,中方14所院校及韩方12所院校将参会,就如何深化首届论坛成果,进一步促进两国职教领域的合作进行交流。
(6)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
自2008年起,为进一步促进中国与东盟国家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我部已联合外交部、贵州省人民政府在贵州连续举办“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每年一届),搭建并夯实了首个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合作平台,成为中国和东盟国家教育交流的重要平台和特色品牌,深化了我与东盟国家的教育务实合作,同时有力地推动了贵州及其他西南边境省份的对外开放,起到了服务周边外交和地方发展的积极作用。
(7)中阿(10+1)高教合作研讨会
2008年11月19-21日,教育部在扬州举办了“中阿(10+1)高教合作研讨会”,此次研讨会是教育部进一步搭建中阿教育合作平台、建立健全中阿教育合作机制的重要举措,特别是教育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将积极促进政治互信、经济发展和文化交流,为实现我国和阿拉伯国家的合作共赢和共同发展目标奠定基础。会议通过了“中阿(10+1)大学校长圆桌会议”《扬州宣言》,宣言明确,中阿大学校长圆桌会议要形成定期会晤机制。20所我国高校与16所阿方高校签署了102份合作意向书。
(8)中阿大学校长论坛
我部于2011年和2013年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举办了两届“中阿合作论坛”,第一届中阿大学校长论坛期间,中阿大学校长共同探讨务实合作,通过了《中阿大学校长圆桌会议银川宣言》;作为中阿博览会的一项重要内容,第二届论坛较首届论坛,规模进一步扩大,参会官员层次有所提高,进一步提高了整个论坛的影响力,为中国高校与阿拉伯国家高校建立合作搭建了良好平台。
2.青少年交流项目
(1)中国-日本青少年友好交流项目
为了加强中日两国青年的友好交往,使中日两国建立的睦邻友好关系能够长期稳定地发展下去。
1984年,3000名日本青年受邀访华,拉开了两国青年大规模友好交流的序幕。
1998年11月,江泽民主席访日时,两国政府签署了《关于进一步发展青少年交流的框架合作计划》。该计划中明确中方牵头单位为外交部,教育部作为执行单位之一,负责高中生交流项目的实施。据此,我部从1999年至2005年每年组织100名高中生赴日本进行为期9天的友好访问。
2006年日本政府设立“日中21世纪基金”,每年邀请1100名中国高中生访日,我国设立“中日友好交流基金”每年邀请千名日本高中生访华。
2007年4月,温家宝总理赴日访问期间,与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就青少年交流达成共识。日方设立为期5年的“21世纪东亚青少年大交流计划”(JENESYS),每年邀请我2000名高中生访问日本,我部仍为中方派遣窗口单位。
两国政府将2008年确定为“中日青少年友好交流年”。胡锦涛主席亲自出席开幕式并题词“举青春之力,谋世代友好”,表达了通过两国青少年加强交流,促进两国人民世代友好的殷殷之情。
从2006年至2011年,在各有关部门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通力合作下,教育部成功派遣万名中国高中生赴日交流。成为两国政府间开展的持续时间最长、规模最大、范围最广、效果最好的青少年友好交流活动。
2011年12月,日本野田佳彦首相访华期间,两国领导人一致同意将中日邦交正常化40周年即2012年确定为“中日国民交流友好年”,并决定以此为契机,以“新的相遇,心的纽带”为主题,全面推进两国国民交流。作为其中一环,于2012年推动实施以青少年等位对象的-“强化情谊纽带计划”。
2013年1月,日本首相安倍晋三提出实施“JENESYS2.0”项目,面向亚洲、大洋洲邀请3万名青少年访日,其中计划在2年内邀请8600名中国高中生访日。我部继续作为高中生交流的中方实施单位。
受两国关系影响,2013年度高中生访日计划一度推迟实施。目前相关派遣工作已经恢复。2014年已派遣两批高中生代表团赴日访问,活动再次获得圆满成功。
(2)中国-韩国青少年交流项目
根据中韩两国教育交流与合作协议,2011年,两国教育主管部门启动中韩初中生交流项目,每年各派100名初中生赴对方国家访问一周。
目前该项目已顺利执行4年,取得良好的效果,被列入中韩人文交流共同委员会交流合作项目名录。
(3)中国-新加坡青少年交流项目
自2002年起,教育部与新加坡教育部每年互换50名大学生、50名中学生到对方国家进行为期15天的交流访问活动。
3.与著名跨国公司强强合作项目
(1)与日本电通公司合作项目
日本电通公司成立于 20 世纪初,是日本也是全世界最大的综合性广告公司,教育部与该公司自1996年起在我国开展了“中国广告教育交流项目”和“日中市场营销研究交流项目”的广告讲座。2005年,我部与电通公司签署了“电通?中国广告人才培养基金项目”协议,协议每期3年。双方利用该基金合作实施中国广告人才培养项目。2014年4月,双方续签了第四期合作协议。
目前该项目覆盖国内300多所开设广告专业的高校,直接参与过项目的师生累计超过6000人次,成为我部与世界知名跨国公司产学合作的典范。
双方的合作带来了世界广告、传播领域最前沿的理论和实践经验,为我国培养了大批高层次广告传播专业人才及学科带头人,对提高我国广告教育和广告行业的整体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受到我国广告教育界极大的关注和欢迎。
(2)日本东芝(中国)有限公司合作项目
2008年,中国教育部和东芝(中国)公司正式签署协议,合作举办“东芝杯?中国师范大学理科师范生教学技能创新大赛”,这是我部与著名跨国公司首次在师范教育领域开展合作。
2008年11月,首届“东芝杯?中国师范大学师范专业理科大学生教学技能创新实践大赛”在北京师范大学举办,来自全国12所师范大学的36名选手参加决赛。大赛突破了原有的各大学内部小范围的比赛模式,赛事规模大、参赛院校范围广,是一次全国性的大赛。
截至目前大赛已成功举办五届,规模扩展到中国所有43所师范大学,参赛学生达2万人以上。该大赛已成为中国教师教育领域的品牌比赛,受到各师范大学和合作各方的高度评价。
“东芝杯”大赛是以培养造就一批“师德高尚、理念先进、业务精湛、锐意创新”的优秀理科教师后备力量为理念,以提升中国教师教育发展和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的高水平、全国性理科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是目前我部和著名跨国公司在师范教育领域开展的唯一合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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