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洪流浩浩汤汤,顺之者昌,逆之者亡。但在历史发展的一些节点上,总有个别人会跳出来,发表一些耸人听闻的言论,或为扰乱视听,或为谋求出名,甚或怀有其它不可告人的目的。在全国上下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谋划如何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的时候,所谓“私营经济已完成协助公有经济发展的重大阶段性历史重任,应逐渐离场”就是一例。此言一出,不免让人内心一惊。舆论一致声讨:这是要干什么?
稍有历史常识的人都知道,改革开放是中国共产党的历史选择,也是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十年文革,中国的国民经济已经到了崩溃边缘,过去那一套“穷过渡”,“一大二公”,“割资本主义尾巴”等做法,不仅违背中国国情,也违背历史发展规律。历史已经证明,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让贫穷落后的中国变成社会主义强国。而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实现这一伟大目标的不二选择。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非公有制度经济重大理论政策,从“允许”到“必要补充”,再到“重要组成部分”,推动非公有制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中共中央在《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明确指出:“一定范围的劳动者个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补充。”肯定了正在蓬勃发展中的个体经济。党的十三大进一步明确:“私营经济一定程度的发展,是公有制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把“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的条文写进宪法,确立了私营经济的法律地位和经济地位。党的十五大首次明确提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确认“非公有制经济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随之,全国人大九届二次会议再次修改宪法,确认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党的十六大首次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又把“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写进了宪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深谋远虑,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对待非公有制经济必须“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庄严重申:“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同时,再次重申“两个毫不动摇”,并首次提出了“两个都是”重要论断: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2016年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上发表重要讲话。讲话向全世界宣示: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共产党确立的一项大政方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讲话郑重宣示:“我们党在坚持基本经济制度上的观点是明确的、一贯的,而且是不断深化的,从来没有动摇。中国共产党党章都写明了这一点,这是不会变的,也是不能变的。”并坚定地强调“三个没有变”: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我们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们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在这之后,党中央又先后发出两个重要的文件,一个是《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一个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今日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大工业国、第一大货物贸易国、第一大外汇储备国,人民生活已从短缺走向充裕、从贫困走向小康,这其中,非公有制经济功不可没。实践证明:非公有制经济是稳定经济的重要基础,是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是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是金融发展的重要依托,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数据显示,非公有制经济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城镇就业、90%以上的新增就业,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一样,是中国经济起飞的两翼,如果让非公有制经济离场,就等于要折断中国崛起的翅膀,让中国重新回到改革开放之前,这是全体中国人民决不答应的。
在3月4日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表示:“我国非公有制经济,是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指引下发展起来的,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开辟出来的一条道路。”的确如此,中国改革开放40年的伟大历程,就是一部党的非公有制经济理论政策不断探索创新完善的历史,也是一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广大民营企业家坚决听党话、坚定跟党走,争做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努力创造财富、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要贡献的历史。谁要是否定非公有制经济,谁就是否定中国共产党的一项大政方针,否定非公有制经济的宪法地位,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任何想否定、削弱非公有制经济的观点,都是不符合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都是不符合我国改革发展方向的,也都是非常错误的。这不是一般的学术争论,是一场严肃的道路之争、制度之争,决不能允许这样的错误言论泛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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